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以商业为重点推进月球核计划
8 月 29 日,NASA 发布《合作提案公告》(AFPP)草案,该公告针对其 “裂变表面动力”(Fission Surface Power)项目,旨在收集行业意见以完善最终版本。
此份 AFPP 草案旨在落实代理局长肖恩・达菲(Sean Duffy)于 7 月 31 日签署的政策指令 —— 该指令要求加快月球核动力系统研发进程,明确需打造一台功率不低于 100 千瓦的核反应堆,并在 2029 年底前具备发射条件。
NASA 计划通过 “带资《太空法案协议》”(funded Space Act Agreements)构建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推进该项目。尽管上述指令提出要选择两家企业,但 AFPP 草案显示,NASA 可根据提案情况选择 “一家、多家或不选择任何企业”。
草案中关于 NASA 技术要求的新细节较少,但重申了指令中的一项关键要求:该系统需采用 “闭式布雷顿循环动力转换系统”。行业官员表示,这一要求表明 NASA 希望该技术能向更高功率系统扩展。
该反应堆将在月球南极地区运行至少 10 年。草案附带的说明函还就网络安全、实体安全及反应堆燃料等问题征求意见。
根据《太空法案协议》框架,参与企业将拥有反应堆所有权,并向 NASA 及其他客户出售电力。AFPP 要求提案方提交一份融资计划,“说明运营资金、融资款项及 NASA 资金将如何覆盖裂变表面动力系统(FSP)端到端部署的全部费用”。
提案方还需提交 “商业月球电力商业计划”,阐明发展战略、潜在客户及市场规模。草案明确指出:“该市场应涵盖或利用 NASA 以外的其他客户资源。”
这一商业化思路也延伸至部署环节:若反应堆重量不超过 1.5 万公斤,企业可提议由 NASA 负责将其运送至月球表面。但 AFPP 强调,“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提出‘端到端部署完全采用商业化方案’的企业,其提案评分将更高”。
草案未提及 NASA 计划提供的资金规模,但表示最终版本(最迟 10 月 3 日发布)将包含这一信息,预计 2026 年 3 月确定合作方。
此前,爱达荷国家实验室(Idaho National Laboratory)受委托发布一份报告,建议加快太空核动力技术研发。报告提出两种方案:一是通过传统合同模式研发功率不低于 100 千瓦的反应堆;二是通过公私合作模式研发功率 10 至 100 千瓦的反应堆。
8 月 28 日,前 NASA 技术、政策与战略副署长(同时也是上述报告合著者)巴维亚・拉尔(Bhavya Lal)在 SpaceNews 网络研讨会上表示,NASA 这种 “混合模式” 是 “高风险组合”。
“这意味着要同时推进多项‘首次尝试’的任务,” 她说,从反应堆设计到发射审批流程,均无先例可循。
但她也指出,该计划的推进得益于 “一种新的战略紧迫感”—— 她提到中国和俄罗斯均提出了兆瓦级月球反应堆计划。“这种紧迫感最终让太空核动力技术从‘可选项’转变为‘战略必需项’,使其真正具备落地可能。”
“对我而言,” 她说,“项目成功的标志,是培育出一个能够持续发展的商业太空核动力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