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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发改委公开征求《重庆市空天信息应用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重庆市空天信息应用和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9月29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空天信息应用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重庆市空天信息应用和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旨在通过财政资金引导和激励,推动全市空天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将用于基础设施提升、科技创新攻关、引强培优、应用示范、良好生态营造等领域。

《若干政策》从五方面提出13条措施,加快推进重庆空天信息产业发展,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空天信息产业基础设施主阵地、原始创新策源地、产业发展集聚地、应用服务新高地。

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方面,《若干政策》提出,加快完善地面站网配套。对空天信息地面站网配套建设项目及运控中心、数据中心,按不超过项目投资金额的20%,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贴。

加大运营服务平台设施建设。对卫星互联网运营服务平台、时空信息综合运营服务平台等运营类基础设施建设及核心操作系统开发,按不超过项目投资金额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

应用示范引领工程方面,《若干政策》提出,加快打造一批标杆示范项目。对规模化应用推广具有突出带动效应、标杆作用及影响力、可复制性强的空天信息大跨度综合性应用示范工程,根据项目创新带动能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示范引领作用等指标,择优按不超过项目投资金额的30%,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补贴。

科技创新攻关工程方面,《若干政策》提出,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高算力、低功耗、低成本、轻量化的IP协议、芯片等方向开展核心攻关,突破空天地一体化快速高精度定位、多源信号融合定位、时空大数据信息挖掘与分析等应用服务关键技术,对成果突出的项目,按照不超过总投资的25%,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支持建设重大创新平台。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整合市内外创新资源,聚焦空天信息核心领域,建设一批国家级创新平台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对符合条件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创新平台能力提升项目,分别给予不超过3亿元、1亿元的资金支持。

支持实施重大(重点)科技专项。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采取定向委托、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方式,突破一批空天信息关键核心技术。对龙头企业主导且立项为市级科技创新类的重大项目,给予每个1000万—30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科技型企业和优秀人才团队主导且符合未来技术产业发展需求的重点项目,给予每个100万—500万元的资金支持。

支持首台(套)产品研发推广。强化企业新产品应用推广支持力度,给予空天信息首台(套)产品首购首用风险补偿补助,对同一产品按照不超过实际支付额的30%奖励研制生产方,对同一产品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空天信息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给予保费补偿,按照不超过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且实际保险费率不超过3%的上限计算,单个产品年保费补贴不超过500万元。

附件1:重庆市空天信息应用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重庆市空天信息应用和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公开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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