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星图近日发布了《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通知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上交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文件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
中科星图表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科星图于8月22日发布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8,846.82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星图云空天信息云平台建设项目、星图低空云低空监管与飞行服务数字化基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星图洛书防务与公共安全大数据智能分析平台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截至预案公告之日,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最终本次发行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242,866,690股(含本数);单一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认购股数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40%,超过部分的认购为无效认购。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预案公告之日,中科九度持有公司28.26%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科院空天院通过国科光电持有中科九度37.52%的股权,通过一致行动协议控制中科九度62.48%的股权,故中科院空天院可以实际控制中科九度100%的股权,进而通过中科九度控制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42,866,690股(含本数),且单一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认购股数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40%,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中科星图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曾诚、陈洋愉。